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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
省厅(局)
地市局

2023

04-11

国知发运字〔20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现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3月23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

2023

04-11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专利查询服务,2023年2月1日12时新版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进入试运行阶段。新版查询系统依托云平台基础架构,采用“平台+模块”和微服务的技术架构,可以灵活调配资源,及时响应用户的按需访问,将有效提升查询效率;同时新版查询系统支持发明名称和申请人的模糊查询,可有效提升查准查全率;...

2023

04-11

工信部联通装〔2022〕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邮政、药监、矿山安全监管、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现将《“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

2023

04-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银保监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2023

04-11

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部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11日

2023

04-11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经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予以公布。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pdf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3日

2023

04-11

国知发办字〔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

2023

04-11

国知办发运字〔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要求,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了160件地理标志纳入首批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一年多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知识产...

2023

04-11

自2023年3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不再接受传真方式提交的PCT国际申请文件以及在申请之后提交的与其有关的任何文件或者信函。PCT国际申请人可以使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和网页版(https://cponline.cnipa.gov.cn)以电子方式或以纸件方式向中国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文件和办理相关业务。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2月3日

2023

04-11

国知办函规字〔2023〕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相关部署要求,助力构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规模、结构、质量的统计监测,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相关统计需求,为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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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效益,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以下简...

2023

04-1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局,各相关银行,各有关单位: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创新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等规定,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制...

2023

01-0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50元和240元,调整后我省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79元/升,上调0.20元/升;95号汽油8.32元/升,上调0.21元/升。0号柴油7.43元/升,上调0.20元/升,-10号柴油7.88元/升,上调0.22元/升。成品油零...

2023

01-04

各有关单位:       由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1月开展的2022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推迟到2023年1月进行,请尚未报送结项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尽快报送结项材料。1月12日为结项材料受理的最后期限,逾期仍未收到结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将不予结题,并按我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附件:2022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结题材料提交清单...

2022

12-3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要求,经专家审核,现将我省2021年度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核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监督电话...

2022

12-31

豫知〔2022〕8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知〔2022〕70号,附《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

2022

12-31

豫知〔2022〕8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2〕67号,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城建学院、新乡医学院、郑州财经学院4家高校为2022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

2022

12-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轻微违法执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2〕11号),我委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022

12-30

按照《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豫碳办〔2022〕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589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申报工作。经各地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论证,确定了碳达峰试点县(市)8个、试点园区10个、试点企业12个,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

2022

12-3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以及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等程序,现对申报更名的原河南省瑞泰科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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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14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豫人社函〔2021〕284号),经焦作市评选机构推荐,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武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孟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3家单位为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张王成、王丽君、辛贤、刘静、杨慧贤、唐君勇等...

2022

10-21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市政府将继续实施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为确保民生实事贴近民需、符合民意,更好地体现民生实事项目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宗旨。自2022年9月19日开始,启动2023年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焦作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信函等方式向全市市民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

2022

10-21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2〕15号)要求,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初步审核,拟推荐河南金斗云众创空间备案河南省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焦作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2022

10-21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2〕10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评审,现将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改示范类拟推荐的24个项目予以公示,欢...

2022

10-21

各县(市)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各相关单位:9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力助企纾困;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举措,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确定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的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会议确定的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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